漫画说明:不法分子竟靠事故车辆赚起了钱。黄浦区检察院供图
被告人沈某在某汽车维修公司租赁办公室,对外招揽车辆维修顾客后,发包给他人从事汽修业务。
2013年,车主罗小姐经人介绍认识沈某,几次接触下来,罗小姐发现沈某提供的修车服务十分周道,态度也非常好,为了省事省心,便将车辆维修、保险理赔业务都交由他处理。双方还约定,由罗小姐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沈某代办一张银行卡,用于收取车险理赔款,以此冲抵修车款,这样一来,罗小姐只要把车交了,便没有了后顾之忧。
2014年12月,罗小姐的车在停放时被划伤,保险公司定损4000元,之后车辆便交给沈某处理维修、保险理赔等事宜。“当时我看到车辆损伤,发现4000元肯定是不够修的”,沈某交代。为了补足修车钱,沈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专门帮人做假事故的被告人陈某,希望他能想办法人为扩损一下,让保险公司的定损员提高定损金额,同时也能从中获利些。据陈某到案后交代,“扩损就是把进保车辆受损扩大,比如把原本刮伤的2个油漆面,通过人为手段,变成3、4个面”。他介绍了老乡张某(另案处理)给沈某,后张某用罗小姐的车辆,做了一起虚假的三车事故。
几天后,当车子再次出现在沈某面前时,车子的机盖拱起,大灯也已损坏,最终,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定损24900元。就这样,维修费和理赔款的差额进了两人自己的口袋,“碰碰车”让他们尝到了甜头。经查,在2017年,罗小姐的车又一次发生两车碰擦事故,委托沈某处理后续修车和保险理赔事宜,沈某故技重施,再次授意陈某通过相同手法,伪造交通事故以骗取车险理赔款。至案发,两人共骗取保险金32050元,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车主应选择正规企业维修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联系交通管理部门或向保险公司报案,前往保险公司合作服务网点办理定损理赔等事宜,切勿贪图方便交给“熟人”就当甩手掌柜。
其次,要关注车险理赔记录,及时核对理赔次数及赔款金额。消费者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等方式进行查询,若发现异常可以及时与保险公司核实。如果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应保留证据报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汽修人员来说,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应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扩损等违法方式制造虚假事故骗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