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联合对全区17个街镇、300余家产危汽修单位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贯,并根据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场指导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二是指导汽修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要求管理。规范暂存场所,形成危废管理台账,针对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是强化规范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申报、转运、处置流程管理。对台账登记、转运台账、废物处置、标识标牌等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协调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协助产危单位完成系统申报管理。
四是鼓励行业内部相互学习借鉴。要求全区汽修企业相互沟通交流,学习借鉴管理经验,特别是向管理规范的汽修企业学习,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完善制度,落实专人,建立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