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连云港谋划一家汽车维修公司,因生意不景气,刘某产生破坏左近车辆招徕生意,增加收入的歪念头。2019年9月13日至9月14日晚,刘某在其谋划的维修公司左近的院子里,应用剪刀、扳手等对象先后对停放于院内的5辆轿车差别部件实施破坏。
经判定机构判定,5辆被破坏的车辆中,有的轮胎失压,有的驻车模块供电清晰断离,另有发动机散热器软管碎裂以及发动机机油缺失。被破坏的车辆上路行驶的话,可能会发生拉缸、里面部件损坏以及突然熄火等环境。经查,其中4名车主在车辆上路之前曾经发现问题,但另有1名车主在车辆的行驶过程当中才发现问题,所幸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海州区国民法院经审理觉得,刘某破坏别人正在应用的汽车,其行为已组成破坏交通对象罪,应依法穷究其刑事义务。概括被告人刘某的犯法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讯断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办案法官介绍,本案中刘某故意破坏别人汽车的行为,在许多人眼里,也能够即是单纯的故意破坏别人财物,但刘某作为一位专业的汽车修理工,其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对道路上其余交通介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属于危害大众安全的犯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有望恢弘群众可以从刘某的身上吸收教训,万万不要为了一己私利,做出损人晦气己的行为,后果往往得不偿失。